根据市领导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第21次政府常务会明确的10项重点任务作了责任分解和跟踪督办。从督查情况看,各责任单位能够认真研究重抓推进,交办任务总体得到有效落实。但环保整治工作在标准定位、序时进度、保障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与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少数县区和单位政治站位、思想认识亟需提高,需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攻坚,确保取得实效。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1.推进省“263”办公室通报问题整改,实施赣榆新城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启用刘湾、小盘垃圾填埋场,完成灌云县境内善后河徐圩新区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居民、企业搬迁。同时,加大环境突出问题曝光力度,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263”办公室;共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电台、灌云县政府、赣榆区政府)
落实情况:针对通报问题,市“263”办公室开展了家家到督查,对整改滞后问题逐项交办。赣榆新城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完成立项、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计划下半年开工建设。小盘垃圾填埋场4月28日正式投用。刘湾垃圾填埋场启用方面,5月8日尹市长召集会议专题研究,确保5月30日前启用。善后河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灌云县政府进行了实地调研和专题会办,预计11月底完成环境整治。环境突出问题曝光方面,市“263”办公室联合电视台加大力度,5月上旬市级曝光数暂列全省第4位。
存在问题及建议:当前,中央已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并将污染防治列入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在此背景下,我市生态环保工作面临多重压力,既要狠抓污染治理防止新账,又要加大环保投入补齐欠账。同时,少数单位思想认识仍不到位,甚至存在侥幸心理,从近期专项检查情况看,我市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打折扣、落实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对此,相关县区和单位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责任追究,形成长效机制,狠下决心提升环境质量。具体工作方面:(1)赣榆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严重滞后问题,建议市城建局、环保局加强督办协调,赣榆区倒排工期,狠抓推进,确保今年10月底前工程完工。(2)善后河徐圩新区饮用水源地居民、企业搬迁资金需求量大,建议灌云县、徐圩新区协同做实做细工作,尽早消除隐患。(3)环境问题曝光方面,建议借鉴外地做法,切实发挥宣传部门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提升视频拍摄制作质量,加大环境问题曝光力度。
2.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化工企业环保整治,坚决落实好环保整治“22个一律”和安全生产“13个一律”,从规划、整治、整改、关停等方面着手,从根本上解决灌河口化工园区存在的问题。灌云、灌南化工园区企业一律停产并组织“回头看”,对项目审批手续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灌云县政府、灌南县政府)
落实情况:“两灌”化工园区企业全面停产整改后,市环保局切实加强日常督查巡查,牵头开展了暗管偷排、倾倒危废、废气污染等问题整治。针对气体异味问题,对50余家化工企业逐企检查,立案查处腾钰化工等18家企业35个环境违法问题,将涉嫌环境犯罪的永润化工等3家企业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同时,抽调全市环境执法力量,分10个检查组开展“地毯式”大检查,截至目前检查化工企业252厂次,督促97家问题企业迅速整改。
存在问题及建议:从督查反馈情况看,生产工艺落后、环保不达标的小化工企业大量存在。企业整改投入不足、标准不高,水、气、固废等环境问题仍较突出。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危废处置能力不足,废水接管和污水集中排放标准较宽。为此,建议:一是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格企业复产标准,对不具备环保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对长期停产、整治无望的依法取缔关闭。二是完善园区环保设施。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建设,“两灌”化工园区6月底前完成废水接管和排放标准提升。推进园区集中供热全覆盖,确保危废焚烧和填埋能力满足现有处置需求。三是推进绿色生态园区建设。严格落实化工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深入推进 “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确保年内化工企业关停任全面完成,其中“两灌”园区完成不低于50%的清理整治任务。
3.“两灌”化工园区涉及环保、安监、消防的审批权限全部上收至市级,企业复工严格落实环保、安监、消防“三同时”审批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谁审核、谁负责。(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共同责任单位:市编委办、灌云县政府、灌南县政府)
落实情况:市环保局停止“两灌”园区项目环评文件受理,由市级直接受理审批。市安监局结合新出台的《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加强危化品项目试生产管理,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项目竣工验收。市消防支队按要求将园区消防审批权限收至市级,对申报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化工企业复工的严格落实消防审批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灌云、灌南县政府正式通知化工园区企业,迅速开展私设暗管偷排自查整改,并限定2周内清除到位,整改期限结束后再发现有偷排暗管的,一律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按日计罚。(牵头单位:灌云县政府、灌南县政府,共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落实情况:灌云县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企业清管行动的通知》,要求化工企业自4月29日起用两周时间全面自查自纠,违规企业一律从严从重查处:一是依法取缔关闭;二是对涉嫌犯罪人员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自设置暗管之日起按日计罚。灌南县政府4月28日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并下发《自查自纠整改告知书》,5月10日后将对违规企业依法处罚直至关闭。为保证工作效果,灌南县还制订了《堆沟港化工园区暗管开挖排查工作方案》,多渠道收集开挖排查线索,确定了灌江口大桥两侧等五处重点排查地带。
5.市公安局专门成立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切实加大对涉食品药品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
落实情况:4月24日“两灌”化工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工作会议结束后,市编办与市公安局进行了对接沟通,借鉴周边城市做法,提出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机构设置建议方案,并于4月26日批复成立正科级执法勤务机构。目前,支队隶属关系调整基本完成,人员配备有序推进,计划5月下旬挂牌运行。
6.全面开展我市污水处理工作调查评估,摸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加强污水处理的工作方案。市水利局结合河长制落实加大河流污染公示曝光力度。(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
落实情况:(1)关于污水处理调查评估。市城建局会环保局迅速摸底排查,基本掌握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基础情况,编制了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方案,涵盖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置及市级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等。(2)关于加大河流污染曝光力度。市水利局牵头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在市区主要路段大型户外电子屏进行公示曝光,督促问题河流落实整改。二是启用“连云港河长”微信公众号相关功能,加大河流污染问题曝光力度。三是启动智慧河长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发手机APP,强化河道监控管理、信息共享和公众参与。
存在问题及建议:一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实现全覆盖。板浦等6个乡镇及东辛农场、燕尾港新城无集中处理设施。二是污水收集处理率低。全市日均处理量32.5万吨,不足处理能力的一半,现有设施运行率仅为59.7%,多数乡镇污水处理厂未正常运行。三是污水处理能力缺口较大。大浦污水处理厂已超负荷运行。预计2020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缺口7.1万吨/日。四是园区污水处理存在短板。10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仅4家建有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其余依托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县级以下工业园区均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针对上述问题,建议:一是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重点推进城南二期、东海城东二期、灌云南风三期等工程,加快赣榆新城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及6个乡镇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年底前建成。二是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城市建成区加快雨污分流系统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完善配套管网建设。三是实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重点推进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加快灌云开发区、灌南开发区东区、“两灌”化工园区及徐圩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四是加快园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确保区内污水全部接管处理。五是加强污水处理运行监管。实现对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监督。
7.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细化完善我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市编委办要牵头组织好全市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筹备工作,落实有效举措,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努力走在全省前列。(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共同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城建局、市住房局、市金融办)
落实情况:(1)关于“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市审改办研究细化了“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10项、常规任务20项,对照省政府“证照分离”改革部署要求,协调市级部门制订改革事项监管措施,督促做好园区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工商局对照法规修订情况,定期梳理取消审批、备案、告知等“证照分离”事项,加快构建完善监管体系。(2)关于营商环境大会筹备。市编委办按要求完善了会议方案,并牵头做好相关材料起草、专题片制作等准备工作。同时,拟定了83家被考评单位任务清单,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8.临港石化、医药和新材料三个产业发展办公室要配齐人员力量,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加强产业和政策研究,结合正在制定的重大产业政策,尽快出台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着力推进重点产业研发平台和载体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落实情况:(1)关于三个办公室组建。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分别研究细化了组建方案,并于5月16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成立,明确了工作机制,根据年度目标梳理出近期重点工作。目前,三个产业发展办公室已实质性运作,近日分别就临港石化产业布局规划方案编制、本地药企人才激励等政策建议、新材料产业技术联盟组建等进行了会商研究。(2)关于产业政策制订。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关于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政策的意见》,石化产业主要从企业销售收入上台阶等方面给予支持,医药产业重点在新品种研发创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方面予以扶持,新材料产业从扩大生产规模、自主创新产品研发等方面重点支持。《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
9.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发展,重点培育绿化苗木基地,为本地绿化造林培育良种林木种苗,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同时,建立市场化机制,突出多元投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绿化造林,多方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落实情况:(1)关于苗木基地培育。市乡土树种繁育中心新建智能温室2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正在开展珍稀树种繁育。同时,推进东海落羽杉、赣榆泡桐等省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和云台山林木种质资源基因库建设,联合南林大开展了楸树繁育项目申报。(2)关于推进山体绿化。编制了山体绿化及宕口修复三年行动方案,初排了机关山体绿化包片联系点。同时,探索引入市场化机制,5月初促成康缘医药、益海粮油在中云台山进行山体绿化投资合作。(3)关于争取上级支持。市林业局牵头做好林业项目设计储备,国家森林城市重点工程、滨海湿地保护修复等十大项目合计申请省补资金2.48亿元,并于5月8日赴省对接。
10.压实管理责任,强化管理措施,针对问题易发多发地区,要着力“补短板”,强化源头管控,切实维护海洋伏季休渔管理秩序。(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共同责任单位:灌云县政府、灌南县政府、赣榆区政府、连云区政府)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伏休组织领导。市、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全面宣传伏休政策,渔民提前进港泊船配合伏休,总体情况好于往年。三是狠抓基础管理。编制渔船伏休泊位图,伏休渔港实行24小时值守,实时掌握港内渔船动态。四是加大海上执法力度。市海洋渔业局统一调度渔政执法船,设立三个扣船点,对违规渔船一律扣港处理。同时对涉渔“三无”船舶、“浮子筏”、捕捞辅助船等实施重点监管,形成伏休初期高压严管态势。
存在问题及建议:一是涉渔“浮子筏”数量明显增多,陆上违规建造行为缺乏监管;二是海鲜市场及流通环节监管缺位;三是沿海渔港基本上为开放性,渔船随意进出,管理难度较大。针对上述问题,建议严格落实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方案,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实现全岸线、全海域不间断巡查,始终保持海洋伏休高压监管态势。与此同时,建议市级层面适时召开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推进会,进一步明确生产、运输、流通等环节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涉渔浮子筏建造管理,打击非法建造行为。同时,超前谋划、加大投入,推进渔港设施扩建改造,从源头上提升监管水平。